台公务部门全面禁抖音,罗智强:民进党生怕抖音一响,自己网军白养******
【环球时报特约记者 张若】大陆短视频平台抖音近来成为岛内舆论关注的焦点。
据台湾《中国时报》13日报道,台“数位发展部”日前称,抖音或TikTok(国际版)是危害台湾资通安全的产品,自2019年“各机关对危害资通安全产品限制使用原则”实施后,已限制公务部门资通设备及所属场域使用抖音。12日,民进党“立委”罗美玲质询时称,“数位发展部”禁止公务部门使用抖音,但实际上只有“行政院”及其所属部会适用此规定,并未规范到其他四大院(“立法院”“考试院”“监察院”和“司法院”),是否全面下令禁止使用?“行政院秘书长”李孟谚回复称,由于每个院有各自权责,“行政院”会持续沟通协调,盼其他四大院比照“行政院”做法办理。“行政院”发言人罗秉成还扬言,公务员若违反规定会加以惩处。他称,目前禁止范围包括公务手机,做法上单用禁止可能效果不够,所以要有一些“更好的方法”,比如在公共区域的网络范围内做一些技术上的处理,让公务员没办法接触。至于未来是否扩大到民间禁用,罗秉成声称,这部分因涉及层面较广,还需要更多讨论。
前台北市议员罗智强13日感叹,抖音全球日活跃用户数达10亿,已是年轻世代的社交新主流,连美国的民主党和拜登总统都在用抖音,民进党败选不知深入检讨,居然把抖音列为“头号战犯”,生怕“抖音一响,自己的网军白养”,索性把抖音打成“中共同路人”。他喊话,“下架抖音?我们先下架民进党”。罗智强怒轰民进党当局召唤“麦卡锡主义”的幽灵,以安全之名无限上纲,制造恐慌。民进党前“立委”郭正亮表示,“你们这群网络白痴,还活在五六年前,根本都不知道世界的网络已经发展到哪里去了”。
《联合报》评论称,要求禁用抖音的理由,有所谓“抖音一响,父母白养”,直指造成青少年沉迷。但禁抖音,青少年改玩网络游戏或频上交友平台,就不会沉迷?不从教育避免网络成瘾着手,只想掐断单一平台。也有人归结于所谓的“文化入侵”,但难道日韩视频就不是“文化入侵”?而蔡英文不也在看《延禧攻略》《甄嬛传》等宫斗剧?就连炮轰抖音的民进党“立委”林楚茵,也被爆有抖音账号,“至于‘散布虚假信息操作认知作战’,难道脸书、LINE就没有这个问题?”文章说,各种社交平台都有来自各方的视频或帖文,那是视觉商业化的网络结晶,混杂一些假信息并不奇怪,但其中更潜藏多少创意及商机,台当局扛着“国安大炮”来轰,莫非真想孤立台湾?
TikTok于2018年初在台湾设立营运团队,在台湾ios免费应用下载排行榜曾冲到第四名。目前其在台湾月活跃用户已达300多万,台湾用户日平均使用时长达38分钟,一段视频互动的平均转发率为45%。TikTok视频月播放量在31亿次左右,且这个数字每月都在快速飙升。调查显示,台湾地区的抖音使用者75%为女性,25%为男性。另一数据显示,台湾北部TikTok用户占50%,而台南和台中则分别拥有30%和20%的使用率。不少网红进驻抖音,比如“台湾表妹”,粉丝已经达170万。有分析认为,岛内一些人对大陆社交媒体的抗拒,正是对台湾边缘化的焦虑,也体现了文化上的不自信。
戏剧创作不可放逐表达意识******
作者:夕 君
戏剧是人类古老的艺术形式,数千年来绵延至今,派生出不同的类型、风格、流派等,可以说蔚为大观。其中,针锋相对的观点、迥然有别的艺术实践对话、共存,也是一道风景。总的来说,持不同理论主张、开展不同艺术实践的戏剧人普遍注重戏剧的表达意识,即认为,戏剧的思想内容、舞美设计等是创作者主体精神、生命体验、生活经验等的表达与投射,凝结着创作者特定的文化、艺术诉求。说得直白一点,一部戏总得说点什么,哪怕表现的是荒诞甚至空虚,那也是有所表达的。
然而令人感到遗憾的是,实践并不总是与理论期待相符合,有些作品的表达意识相当淡漠,故事情节千篇一律,人物塑造千人一面,台词中充斥着大话、空话、套话,甚至将报纸、文件上的话成套、成段堆砌到剧本之中,在拾人牙慧、牙牙学语中,窥见思想的空洞、思考的阙如和态度的敷衍。有时,这类作品的主创还会以绚丽的声光电等手段掩盖表达意识的不足。令人稍觉慰藉的是,这类放逐了表达意识的、机械生产式的作品,几乎不会受到观众和市场的认可,甚至很少有人看,其造成不良影响的范围是很有限的,只是浪费了人力物力资源,仍很不妥。
戏剧创作放逐表达意识,有不同的表现形式,与无人问津的作品相比,艺术内核不坚固但观众数量庞大的作品更值得注意。随着戏剧发展的多元化,不少作品越来越强调观众的参与感、互动感,无论剧本创作还是舞台设计,都为观众的介入留足了空间。这类作品以创新的姿态挖掘戏剧的新的可能性,探索戏剧概念的边界,值得鼓励,然而一旦过于强调互动性,戏剧自身逻辑的完整性难免遭到破坏,创作主体的表达意识必然要向观众的参与和选择让步,二者如何调和,非常考验创作者的智慧和经验。
在某种浪潮汹涌之时,保持一定的克制和定力十分可贵。跨界融合没有问题,分寸、尺度至关重要。当戏剧大幅度、全方位地向观众“敞开”,其文学意味、表达意识被稀释乃至消解,戏剧和游戏、剧本杀、视觉秀等其他艺术形式、娱乐方式的差异及边界就逐渐变得模糊不清。有些作品,说它是戏剧,它似乎击穿了“第四堵墙”,侵入了观众的心理屏障;说它是游戏,它又很难像纯粹的游戏那样让观众毫无顾忌地投入,毕竟与看过剧本的职业演员一起演戏,这种压力对观众来说太大了些,很难放得开;说它是舞台秀、灯光秀,其科技含量、视听效果又很难达到观众期待的“大秀”的水平。
那么,问题就来了。放逐表达意识而一味追求与观众“打成一片”,戏剧究竟获得了解放还是陷入了尴尬?这个问题不容易回答,但可以做进一步、长时段观察。把自己“创新”成其他事物,这是否是戏剧创新的理想途径?这个问题也不容易回答,但值得认真考量。
在笔者看来,文艺工作者应该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时时刻刻将观众放在心中,这完全正确且非常必要。但是,尊重观众、为观众服务,并不意味着放逐自身表达意识,把剧本“写作权”交给观众,仅将戏剧视为让观众游乐其中的一场真人秀,怎么乐呵、怎么新鲜就怎么来。真正的创新应该是有内涵的,而不是让艺术坚守让位于商业逻辑、让精神共鸣让位于感官刺激。文艺作品、文化产品终归不同于一般的商品,仅仅满足消费者物质层面的“使用需求”是不够的。纵然不能一律要求戏剧为观众启智润心,也至少应该提供些许精神对话的场域、心灵慰藉的温度、审美愉悦的空间。做好本职工作,守护好文艺、文艺工作者的职责,这才是真正将观众放在了心上。哪怕创作者的追求仅是娱乐观众,内涵较为丰富、表达意识较强的作品,也往往能够达到更好的娱乐效果。
总之,对于戏剧创作来说,形式可以千变万化,理念可以不断更迭,但一定的表达意识总不该缺席。(夕君)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