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首例非法投放外来物种民事公益诉讼案一审宣判******
中新网2月3日电 据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官方微信消息,2023年2月3日,南京环境资源法庭在常州市金坛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南京市人民检察院提起的全国首例非法投放外来物种民事公益诉讼案并当庭宣判。
南京环境资源法庭经审理查明,2020年12月,被告徐某在未向主管部门报告的情况下,从被告刘某处购买黑鱼、鲶鱼用于放生。2020年12月15日上午,徐某在钱资湖准备放生,遇有工作人员阻止,现场同时也有群众阻止并报警,徐某等人遂前往长荡湖温洛港桥附近,放生由刘某运至现场的鲶鱼25000斤,后大量鲶鱼死亡。12月20日,常州市金坛区、溧阳市长荡湖渔政监督大队开始组织人员打捞,截止2021年2月9日,共计打捞10天,累计打捞出死亡鲶鱼20208斤。
经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淡水渔业研究中心鉴定,投放的鲶鱼为革胡子鲶,系外来物种。华南师范大学专家意见认为,案涉放生行为对长荡湖渔业资源造成的直接损害补偿(赔偿)费不少于7427.6元至44565.5元,对长荡湖生态环境造成损害至修复完成期间的服务功能损失5000元至6000元。另,专家评估费用为18000元。
庭审过程中,南京森林警察学院刘昌景博士作为专家辅助人出庭说明外来物种及外来物种入侵的概念、并对放生外来物种的危害、禁止肆意放生外来物种进行了充分阐述。
南京环境资源法庭认为,徐某、刘某在未向当地的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报告的情况下,自行向长荡湖投放大量外来物种的行为违反国家规定,导致了该水域环境要素和生物要素的不利改变,造成了生态损害,应当承担生态损害赔偿责任并在服务功能损失范围内适用惩罚性赔偿。法院依法判决被告徐某、刘某对其非法投放外来物种革胡子鲶所造成的生态资源损失30000元、服务功能损失5000元、专家评估费18000元共同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连带承担惩罚性赔偿5000元;并将上述赔偿款项在科学论证后拟定方案用于长荡湖生态环境修复和生态环境保护法治宣传。
外来物种入侵是威胁国家生物多样性、生态安全和公众健康的重大安全问题,已经上升至国家安全战略的高度。缺乏科学指导和法律监管的盲目放生会对本地的生态系统造成损害,并对生物安全带来巨大风险,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案是因非法投放外来物种引发的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南京环境资源法庭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在全国范围内率先审理投放外来物种民事公益诉讼案,充分体现了落实生物多样性国家保护战略和维护国家生物安全的司法担当,并探索将惩罚性赔偿资金用于生物安全风险防范事项,向社会公众普及外来物种入侵危害,引导公众树立生物安全理念,自觉遵守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科学合法地开展放流活动。
打好“组合拳”,中医药助力新冠患者救治******
近期,长沙市中医医院(长沙市第八医院)无数中医专家奔忙在门诊病房,通过把脉问诊、辨证施治,充分运用传统中医特色治疗方法帮助新冠患者减轻症状、缩短病程,守护患者健康。
“喝了卿老开的方子后,体温马上降了,七副药喝完,症状明显减轻。”在长沙市中医医院名中医馆诊室,湖南省名中医卿照前正在为患者李先生把脉问诊。疫情期间,中医药让越来越多的患者受益,卿照前的工作也变得异常忙碌,每天他一边在诊室问诊咨询,一边奔走于医院各科室为新冠危急重症病人把脉开方。
“现在本部急诊科EICU的床位每天都是满满的,90%的患者都是有基础疾病合并新冠病毒。科室每天都会邀请中医师来到重症病房,为患者开出一人一方,采用中药治疗,效果显著。有的重症患者通过中医药治疗症状减轻,有的危急重症患者被成功治愈。”急诊科主任兰岚介绍说。
在针灸康复科,科室制定了个性化的中西医综合诊疗方案。76岁的康奶奶因新冠病毒感染,导致基础疾病复发,出现膝关节疼痛肿胀、不能行走的症状。针灸康复科主任杜革术带领团队全面系统评估病情,实施综合康复治疗方案,予以针刺,配合电针、刺络拔罐、梅花针,同时运用艾灸、物理治疗、口服中药等治疗。7天后,康奶奶症状显著改善,可自行行走。
呼吸内科·内分泌科主任张向红也感染了新冠病毒,出现高热、咳嗽、乏力等各种不适,可她却仍然带病坚持。张向红介绍,“我能较快恢复,得益于中医药的治疗,现在每天仍喝中药调理。同时对有需求的患者开出对症的润肺止咳方、清肺排毒方、宣肺祛邪方、健脾养肺方等中药治疗方和调理方,我和我的患者都是中医药治疗的受益者”。(记者/武玥彤 供稿/长沙中医医院 郑朝晖)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